为做好 2023 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梳理、总结和评价工作,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就 2023 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依据《2023 年学生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中的“学生教育管理”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开展考核。
1.按照 2023 年考核指标和学生教育管理重点工作目标,逐项撰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内容须详实、客观,有数据和实际工作支撑。
2.按照考核指标提供支撑材料。由学生处或相关部门掌握情况的考核项无需提供支撑材料。其他考核项须按考核观测点和考核依据逐项提供支撑材料。
(2)支撑材料(电子版)。支撑材料需按考核项逐项建立文件夹,命名方式为二级考核指标名称,例如:1.1 思想引领。
考核材料电子版统一命名为“xx 学院 2023 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考核材料”,发送至lkdxszz@ustl.edu.cn 邮箱
2.12 月中旬学生工作处组织完成学生满意度调查和学院述职评议。
3.12 月 19 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完成相应考评工作。
1.2023 年学生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学生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