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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学生奖助学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自查自纠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助中心[2023]41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公平公正公开,推动资助工作科学规范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学生奖助学金自查自纠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内容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组织机构

(1)学院是否成立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工作组;

(2)年级(专业或班级)是否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中是否包含辅导员、学生代表等。

2.认定原则

(1)是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

(2)是否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3)是否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

(4)是否存在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的现象;

(5)是否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

3.工作程序

(1)是否综合采用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开展年级(专业或班级)民主评议时,评议小组成员是否均在场;

(3)认定结果是否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4)是否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动态调整机制;

(5)是否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1.是否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重点予以保障,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标准)资助;

2.是否对“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

3.是否存在老师、班干部操控评定结果、评定流于形式、轮流坐庄的现象。

(三)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

1.评选是否严格按学校下达计划和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

2.评选流程是否合规,评选依据是否合理;

3.评选名额是否有明确的分配办法;

4.评审结果是否进行公示。

(四)各类资助项目资金发放情况

是否存在辅导员向受奖助学生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有无截留、挤占、挪用、再分配或其他不按规定发放学生奖助补资金现象。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实的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资助工作的各个项目、各个环节逐项自查自纠,形成报告。要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需如实报告,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举一反三,确保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维护好学生正当权益。

(二)加强教育引导,深入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各学院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引导,开展有温度的资助育人工作。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抓手,加强对学生心理和思想动态的关注。给予学生更多的关心关爱,完善工作方式,妥善化解矛盾。要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一生一策”,为学生量身定制育人计划,帮助他们顺利融入校园、融入社会、成长成才。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侈消费。

(三)及时部署实施,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工作。各学院要总结以往存在的问题和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认真整改,出真招、见实效,进一步夯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基础,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加强规范管理。

(四)按时总结报送,系统梳理自查自纠情况。各学院需于11月20日前将《2023年学生奖助学金自查自纠报告》和各类资助评定结果公示图片电子版发送至lkdxszz@ustl.edu.cn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明睿楼429)。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学生奖助学金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大阳城官网学生工作处

2023 年 11 月 17 日

   发布时间: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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